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财建〔2024〕30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86号),下达你省(区、市、兵团)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预算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农业专项(种子工程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方向)。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监督。涉及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规定的资金,安排给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改投资〔2024〕1086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会同你省(区、市、兵团)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资金分解下达和有关绩效目标、指标,请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财 政 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