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15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绿标〔2024〕5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6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中心、站、办、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广东农垦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绿色食品标志所有权人与绿色食品标志被许可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进行了修订。新版合同增加了合同生效与终止条件,对绿色食品标志被许可人逾期未缴纳认证审核费或标志使用费的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

请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根据新版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指导本地区绿色食品获证主体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并依规开展续展工作。

新版合同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原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同时废止。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