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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注销杭州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18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基协字〔2024〕13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201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相关规定,杭州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

协会将注销该6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协会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会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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