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持续提升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在支持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尤其是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中的作用,专家组按《共同分类目录》开展了对2024年2月银行间市场新发行绿债的贴标工作。
本次贴标工作共筛选出4只(支持减缓气候变化活动)绿色债券,总规模45亿元人民币,其中有3只在发行时已认证符合《共同分类目录》。相应的技术标准符合《共同分类目录》中“实质性贡献”技术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