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关于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二次反馈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22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已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机构设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报告期内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秘书、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等不规范情形,是否已进行充分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