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水运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24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发改基础规〔2024〕30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水运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提升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强化水运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对《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基础规〔2021〕29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运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