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信厅通信函〔2024〕5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3〕308号),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综合评审、名单公示,遴选出50个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宣传推广,借鉴经验做法,加强资源集约化利用,促进跨行业融合共享,发挥数字赋能效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促进“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