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1997年04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证办期字〔1997〕1号
施行日期1997年04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体改委:
我会多次接到群众来信、电话和传真,举报某些机构在兰州非法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从投诉情况看,这类非法活动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已经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如不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任其泛滥,势必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希望你委按照《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和《关于贯彻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的会议纪要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96号)文件的要求,由你委牵头,联合省外管、工商和公安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对兰州市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对从事非法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报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