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信厅信发函〔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组织: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产品、应用和服务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15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3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人才实训典型服务模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工作站典型服务模式名单,现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10-68208289)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