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3〕301号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现将2024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节假日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元旦”
1. 2024年1月1日,休市一天。
2. 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业务安排另行通知。
二、 “春节”
1. 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休市八天。
2. 2024年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三、 “清明节”
1. 2024年4月4日至4月6日,休市三天。
2. 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四、 “劳动节”
1. 2024年5月1日至5月5日,休市五天。
2. 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五、 “端午节”
1. 2024年6月10日,休市一天。
六、 “中秋节”
1. 2024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休市三天。
2. 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七、 “国庆节”
1.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休市七天。
2. 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请市场成员妥善安排好债券交易、清算和结算。若节假日安排致使原债券交割日需调整,则交割日在节日期间的债券结算顺延至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涉及利息调整的,请交易双方协商处理。
利率及信用衍生品市场节假日安排与本通知前述条款一致。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