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1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民航规〔2023〕35号

施行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运输机场公司,中国航油: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1号修正)已经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6号废止,为做好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 “审批改备案”后的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 《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3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