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邮政局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经国家邮政局审定,《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特种邮票计划发行数量、仿印审批目录情况如下:
序号
志号
邮票名称
发行日期
枚数
或版式
面值
(元)
计划发行数量
(万套)
仿印审批
目录
1
2023-25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2023年12月1日
4枚
4.80
719.8
试行告知承诺方式批准
国家邮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
![]()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
(2023年)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特种邮票计划发行数量及仿印审批目录的通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家邮政局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经国家邮政局审定,《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特种邮票计划发行数量、仿印审批目录情况如下: 序号 志号 邮票名称 发行日期 枚数 或版式 面值 (元) 计划发行数量 (万套) 仿印审批 目录 1 2023-25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2023年12月1日 4枚 4.80 719.8 试行告知承诺方式批准 国家邮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
|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