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林规规〔2025〕1号
施行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我局对2023 年3 月8 日印发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林工规〔2023〕2 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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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1 阅读:次
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林规规〔2025〕1号 施行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推动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我局对2023 年3 月8 日印发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林工规〔2023〕2 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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