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函〔2023〕74号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纽威工业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注销民用核安全设计制造许可证的请示》[纽威字(2023)核002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注销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0)19号]的申请。你公司即日起不得开展相关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