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3年)关于优化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服务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3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3〕237号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试运行情况优化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交易服务的参与主体拓展至依据银发〔2015〕220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等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申请表见附件1和2。

二、 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直接交易服务开展请求报价交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交易分仓、一揽子交易、收盘价交易和债券篮子交易。

三、 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线上参与银行间债券一级发行业务,中标确认后在线出具分销确认单。

四、 未尽事宜适用《关于试运行直投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交易服务的通知》(中汇交发〔2020〕224号)有关安排。

五、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0日生效。

咨询电话:4009787878-2-1

特此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