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1号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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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6 阅读:次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1号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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