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六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9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发改办体改〔2023〕780号

施行日期2023年09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发改体改〔2021〕1670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发展改革委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开展第六批排查清理,现对案例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在本期案例归集工作中,福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及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云南省玉溪市、保山市、西双版纳州充分发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优势,对照市场准入壁垒情况和此前通报案例,积极开展案例自查整改报送,切实为企业解决准入难题,取得良好成效,在此予以表扬。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菏泽市亦主动报送了案例并整改完成,一并予以表扬。请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有关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准入困难问题,在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举措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