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5年)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健康学院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3-19   阅读:

发文机关教育部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发函〔2025〕31号

施行日期2025年02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的函》(豫政函〔2023〕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校名变更为郑州健康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25〕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2948。同时撤销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郑州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 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 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郑州健康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编号:教民041010300129488


名 称:郑州健康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校 长:张曼平

举 办 者:王左生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办学内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有效期限:2025年2月至2029年2月

备 注:非营利性办学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