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23〕178号
施行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莱恩电泵有限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莱恩电泵有限公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陕柴重工核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方面满足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决定准予延续并颁发许可证(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持证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