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一、 调查目的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情况,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资料,为行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 统计内容
全国航道的管理与养护工作基本情况。
三、 统计范围
1.本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为航道管理部门。
2.“主要河流”指纳入交通运输部规划的“二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航道范围的河流。
四、 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 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统计调查数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六、 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仅限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