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11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一、 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状况,满足各级政府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 统计内容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统计资料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五大单位工程和沥青、水泥、钢筋、粗细集料、橡胶支座、锚具、拼接螺栓、土工格栅和土工合成材料等原材料及产品等抽检数据。
2.公路工程竣工项目质量鉴定统计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质量鉴定结果等数据。
3.水运工程在建项目质量监督情况数据统计和在建大中型项目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具体包括:桩基码头、重力式码头、板桩码头、港区道路与堆场、航道整治、船闸(船坞)、防波堤工程、原材料和常用产品的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其中,水运工程在建的质量检测数据统计表(交安质监12-20表),分为A、B、C三类,A类统计质监机构监督检测数据,包括质监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数据,B类统计监理单位平行试验检测数据、监理见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C类统计水运结构甲级、材料甲级检测机构检测数据。
三、 统计范围
本调查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调查范围为全国在建、年内完工公路工程项目,公路工程竣工项目质量鉴定调查范围为已竣工但未验收的公路项目。水运工程的调查范围为全国在建、年内完工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四、 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的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五、 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六、 数据发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数据仅限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