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上证公告〔基金〕〔2023〕739号
施行日期2023年09月0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促进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500,基金代码:51250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09月04日起为中证500提供一般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