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管资〔2023〕197号
施行日期2023年08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1.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
2. 条文说明
附件1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doc
附件预览
附件2
条文说明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文共9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外观和材料要求、环保要求、质量要求、材质和规格要求、售后服务要求;附录2个,分别为通用办公家具参考样式和办公室通用办公家具摆放参考样式。
一、范围。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范围保持一致,《指南》适用单位范围为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等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资产范围为配置在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通用办公家具,不包括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所需的专业类家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与通用办公家具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数量较多。统筹考虑《指南》的政策性和专业性,本条目列举了3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4项在《指南》中引用次数较多、规定较为全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各类家具规格和性能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及行业标准。对于环保标准等另有特殊要求的,在条文中作明确规定性表述。对于国家及行业标准未有明确规定而现实工作中有通行惯例的,也尽可能遵从惯例,将合理有效的作为指标固化下来。
三、术语与定义。明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通用办公家具的定义。
四、基本要求。立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对通用办公家具的总体要求和生产、采购、配置、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了规定。
五、外观和材料要求。落实“中央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要求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工作要求,《指南》明确通用办公家具样式宜与建筑装修风格协调一致,不做多余装饰,零部件应当构成合理、拆装方便;颜色应以单色为主,不宜过于鲜艳;选用可回收、可循环利用材料,不得选用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及其他价格较高的木材。
六、环保要求。《指南》按照《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5601-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中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板材、座椅软包、织物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涂饰材料中重金属限量要求。
七、质量要求。为了推动通用办公家具在最低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参照《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 1951.1-2010)、《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 1951.2-2013)等相关标准和行业惯例,推荐了外观质量、力学耐用性和表面耐用性要求。
八、材质及规格。《指南》聚焦近年来采购量比较大、使用比较普遍的8种家具品目(办公桌、办公椅、书柜、文件柜、衣柜、沙发、会议桌、会议椅),结合工作人员级别对应的办公用房面积、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以及《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 1951.1-2010)、《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 1951.2-2013),推荐了材质和规格尺寸等方面的参考指标。
九、售后服务。《指南》根据目前行业内的通行做法,建议各单位采购通用办公家具时,选择的家具供应商能够提供以下售后服务,尽可能延长资产生命周期:一是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二是家具供应商在采购人单位所在区域设置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安排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十、《指南》的附录体系。考虑到通用办公家具的品目、材质和使用场景均具有一定的发展变化性,作为推荐性、参考性标准,《指南》构建了一个开放式的附录体系,即结合当前市场实际和使用情况,先行提供2个附录,后续结合行业发展和使用情况变化及时拓展补充。本次附录主要是通用办公家具参考样式和办公室通用办公家具摆放参考样式。通用办公家具参考样式主要是根据推荐的样式、材质等指标参数,对相关品目家具实物的概念呈现。办公室通用办公家具摆放参考样式有效衔接重点选取司级、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在18m2、24m2、30m2、36m2、48m2等5种面积的办公用房中办公的11种场景,更加直观地呈现办公家具在各种办公室面积空间的摆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