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23〕137号
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核嘉华设备制造股份公司:
你公司《关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取证(变更)申请的请示》(公司发[2020]158号)收悉。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方面具备了法规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第2309号)许可活动范围增加“QY74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设计批准编号:CN/085/AF-96(NNSA))”。
二、 QY74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运输容器制造质量。
三、 制造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