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通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发〔2023〕161号
施行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和“北向通”报价机构: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债券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券通公司)自即日起,联合向市场提供债券通“北向通”交易结算失败一站式线上报备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提升债券通“北向通”交易结算失败报备效率,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服务安排
1、本通知所称债券通“北向通”交易是指境外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安排与“北向通”报价机构(以下简称报价机构)达成的交易。
2、债券通“北向通”交易结算失败的,交易结算双方可通过本服务线上一站式完成相关交易结算失败的报备。通过本服务完成交易结算失败报备的,交易结算双方无需再向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提交结算失败备案表。
3、本服务由交易中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平台、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债综合业务平台、上海清算所的综合业务系统和债券通公司的CNYPlus系统联合提供。
二、 开通准备
1、首次使用本服务前,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以下简称北向通投资者)和报价机构应分别根据债券通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或上海清算所的要求为其有权进行线上报备结算失败的操作人员开通相关系统权限。
北向通投资者可根据需要自行或授权境外代理交易机构代为进行线上报备操作,并向债券通公司提交相关操作人员信息备案表。债券通公司据以为北向通投资者(或其授权的相关境外代理交易机构)的操作人员开通相关系统权限。
报价机构可通过其在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相关系统已设置的管理员,为其内部有权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维护结算失败报备权限。
2、北向通投资者(或其授权的相关境外代理交易机构)和报价机构的授权操作人员在债券通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相关系统中的报备操作代表相应北向通投资者和报价机构的行为,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三、 报备流程
1、债券通“北向通”交易结算失败的线上报备由报价机构发起。报价机构可就需进行结算失败报备的交易,根据相关债券的登记托管场所,在中央结算公司或上海清算所相关系统中,在线填写结算失败原因、后续处理方式、操作人员联系信息等要素后,发起线上报备。
2、北向通投资者(或其授权的相关境外代理交易机构)可通过债券通公司相关系统查看、确认或拒绝报价机构发起的结算失败报备,并反馈其操作人员信息。北向通投资者拒绝报价机构发起的结算失败报备的,报价机构可对该笔交易的报备要素进行修改后重新发起报备。
3、北向通投资者对结算失败报备信息进行确认后,交易结算双方即完成相关交易结算失败的线上报备。交易结算双方可在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清算所和债券通公司相关系统查询、下载相关结算失败报备信息。
四、 其他安排
1、交易结算双方在相关系统中的线上操作时间与相应系统的营业时间一致。
2、若因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报价机构或北向通投资者无法线上办理结算失败报备时,交易结算双方(或其授权的相关境外代理交易机构)仍可通过线下提交结算失败备案表的方式完成债券通“北向通”交易的结算失败报备。
3、相关权限维护、变更及系统操作参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北向通”结算失败报备业务操作手册》《上海清算所第二代综合业务系统外部客户端操作手册》《债券通公司CNYPlus系统操作手册》。
五、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4009787878
邮箱:bondconnect@chinamoney.com.cn
中央结算公司:电话:010-88170123
邮箱:jiesuan@chinabond.com.cn
上海清算所:电话:021-23198787
邮箱:fund@shclearing.com.cn
债券通公司:电话:852-23270807
邮箱:service@chinabondconnect.com
特此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