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公告〔2023〕27号
施行日期2023年06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机构申请,即日起,以下17家机构可参与我中心组织的同业拆借交易: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镇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兴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康保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中储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