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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启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协议》及简化签署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4-08   阅读:

发文机关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银登字〔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年05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市场机构:

根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细则(试行)》(银登字〔2023〕9号),银登中心起草了《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银登中心决定通过网上下载文本的方式签署《协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协议》适用范围

《协议》适用于委托银登中心提供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保证金管理和资金支付服务的市场机构。

二、 签署流程

《协议》由主文及甲乙双方签署页两部分构成。银登中心在《协议》甲方签署页上盖章后,将该《协议》PDF格式文件(附件)公布在银登网(www.yindeng.com.cn)上。请需签署《协议》的委托机构下载打印该《协议》,在《协议》乙方签署页中填妥单位名称、地址等内容,并盖章、注明日期。

银登中心收到委托机构的乙方签署页后,本协议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 《协议》的公证事宜

为避免出现《协议》主文部分内容被任何一方擅自改动的情形,如果双方各自保留的《协议》主文部分出现任何不一致时,则以本通知发布之日(即2023年5月17日)公布在银登网上的《协议》PDF格式文件(即本通知的附件)中的内容为准。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银登中心于本通知发布之日,特提请公证处对当天公布在银登网上的上述PDF格式文件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银登中心将把有关公证内容在银登网上予以公布。

委托机构在《协议》签署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银登中心联系。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 曦 010-80998665;朱昊宇 010-80998663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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