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施行日期2023年04月2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 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 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