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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军粮供应站、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4-13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3年03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 基本要素

1.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实施机关: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3.受理、审批层级:省级。

4.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

三、 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3.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成品粮油储存设施,具有良好的储存条件且能够满足成品粮油供应相关需要;

4.具备必要的保密安全设施设备和配套管理制度;

5.财务状况良好;

6.3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失信记录、没有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7.从事保管、质检、财务等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岗位工作能力,从业人员无刑事处罚记录;

8.具有成品粮油运送和装卸能力;

9.具备必要的粮油质量检验设备;

10.配备应急装备器材物资,能够快速开展应急保障。

四、 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五、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名称:

(1)军粮供应资格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中介服务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七、 审批程序办理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组织现场核查;

(4)审批机构审查;

(5)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八、 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九、 收费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十、 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军粮供应站资格证书、军粮代供点资格证书

十一、 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有

2.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3.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二、 行政许可后年检

有无年检要求:无。

十三、 行政许可后年报

有无年报要求:无。

十四、 监管主体

省级以上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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