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汇交公告〔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年03月0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相关机构的申请,即日起,终止以下7家机构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的联网:
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峨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沐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特此公告。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