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86.09.05
【实施日期】 1986.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的决定
(1986年9月5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5月31日在柏林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领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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