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1989.04.04
【实施日期】 1989.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