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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3-08-24   阅读: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 1992.04.03
【实施日期】 1992.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
(国函[1992]24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19%,养育着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40%,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中下游的洪水灾害历来频繁而严重。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江资源还没有很好开发利用,水患尚未根治,上游洪水来量大与中下游河道特别是荆灌河段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两岸地面高程又普遍低于洪水位,一旦发生特大洪水,堤防漫溃,将直接威胁荆江两岸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区的一千五百万人口和二千三百万亩良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一批重要的大中城市、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将会遭受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全局。这是我们国家的心腹大患。
如何解决长江的防洪问题,更好地开发长江资源,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很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三峡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三峡工程兴建后,可将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及下游的威胁。同时,三峡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峡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八百四十亿千瓦·时,占目前我国年发电总量的八分之一,可为华东、华中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有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三峡工程还有利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总之,三峡工程的兴建,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综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近四十年来,有关部门和大批科技人员对三峡工程做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特别是一九八四年以来,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和意见。一些同志本着对国家、人民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百万移民的安置、生态与环境的保护、上游泥沙的淤积、巨额投资的筹措和回收等疑难问题,从不同角度提出各自的意见,这些意见对于开拓思路,增进论证深度,完善实施方案,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审查,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坝顶高程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坝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总库容三百九十三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千瓦。工程静态总投资五百七十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主体工程建设工期预计十五年。工程建设第九年,即可发电受益,预计在工程建成后不太长的时间里,即能偿还全部建设资金。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负担的。
三峡工程规模空前,技术复杂,投资多,周期长,特别是移民难度很大。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谨慎从事,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努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建设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的说明
国务院副总理 邹家华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三峡工程的审查过程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从五十年代开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曾原则批准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一百五十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人士,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提出了各种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为了使工程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稳妥,要求原水利电力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九八六年原水利电力部组织全国各方面专家四百一十二人,分十四个专题进行论证。同时,国家科委配合论证,组织全国三百多个单位、三千二百多名科技人员对四十五个专题进行科技攻关,取得了四百多项科研成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十四个专家组陆续完成了专题论证报告。一九八九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论证成果重新编制了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四十年来,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不仅有大批的专家和各界人士参加,而且已超过一般论证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科研、试验工作,使工程论证尽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国务院于一九九O年七月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工作,采取先分十个专题进行预审,然后再由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查的办法,明确要认真地研究各方面提出的一些疑点、难点和不同意的意见,并作为这次审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力求使审查得出客观、科学、公正的结论。十个预审组共聘请了一百六十三位专家,其中过去未参加过三峡工程论证工作的占百分之六十二,现任各有关部门行政、技术职务的占百分之七十三。各预审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预审会议,于一九九一年五月都提出了预审意见。一九九一年七月九日至十二日,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十个预审组的预审意见。委员们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精神,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一致认为三峡工程的前期工作规模之大,时间之长,研究和论证程度之深,在国内外是少见的。它是成千上万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长期不辞辛苦、埋头实干的结晶,也是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反复论证的结果。审查委员会认为,无论赞成的、疑问的或者不同意的意见,都是为了如何更好地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和治理,都是从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出发的。这些意见对增加论证深度、改进论证工作以及完善论证结果都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对待所有意见都应采取博收其长、吸取合理部分的态度,而不应采取排斥对立的态度。因此,在论证、审查中,对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在重新论证基础上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研究深度已经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可以作为国家决策的依据。一九九一年八月三日,审查委员会召开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对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是可行的,经济是合理的。建议国务院及早决策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七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真审议了审查委员会对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兴建三峡工程,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长江是我国最大的河流,全长六千三百公里,流域面积一百八十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九,养育了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十分丰富,总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水力资源可开发量占全国的百分之五十三,内河航运里程占全国的百分之七十。流域内气候适宜,物产丰富,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长江流域的水旱灾害分布很广,尤以中下游平原地区洪灾涝害最为严重。从清代以来,水灾更趋频繁。一八六O年、一八七O年两次特大洪水,中下游平原损失惨重。本世纪一九三一年、一九三五年两次大洪水,分别淹地五千零九十万亩和二千二百四十六万亩,直接淹死人口分别为十四万五千五百人和十四万二千人。一九五四年大洪水,虽然经过广大军民大力防守、抢救,采取分洪措施,仍淹地四千七百五十五万亩,死亡三万三千人,京广铁路一百天不能正常运行。历史上每次灾害,都给流域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
如何解决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问题,解除长江中下游两岸人民乃至国家、民族的心腹之患,一直受到中央的重视。社会各界对此也十分关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对各种意见、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要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包括有工程措施,也有非工程措施。诸如:(1)在干支流广大地区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加强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的建设,防止水土流失;(2)对主要支流开展治理,修建水库;(3)在干流上兴建三峡工程;(4)加强中下游堤防建设,特别是应尽快完成一九八O年确定的近期防洪方案;(5)加强分蓄洪区建设;(6)加强河道整治和洞庭湖、鄱阳湖的治理;(7)加强防洪管理和非工程防洪措施,包括防汛、河道清障、严禁盲目围垦、通讯和预警、群众自救等措施的建设等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综合防洪体系。综合治理中的各项措施都在防洪体系中的某一方面发挥它一定的作用。兴建三峡工程也是发挥其一定的作用,而不是替代其他各项综合措施。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对于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这些措施互补长短,都是不可缺少的,都必须进一步得到加强。各方面对综合治理措施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很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不论现在和将来,凡是对治理开发长江有益的建议和意见都应该认真研究和采纳,不要因为考虑兴建三峡工作而予以忽视。三峡工程的建设时间比较长,所以其他各项措施更需要加强领导,更好地组织全面实施,以防止和减少在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限于本议案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提请审议兴建三峡工程,所以对其他措施这里就不具体展开说明了。
(二)兴建三峡工程,是诸多综合治理措施中的一项关键性工程措施
建国四十多年来,党和政府领导人民在长江流域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加高加固干支流堤防三万公里,完成土石方四十亿零五千万立方米,修建支流水库四万八千座,并安排了一批平原临时分蓄洪区,对保障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目前长江上游巨大的洪水来量与中下游河道过洪能力小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在荆江河段尤为严重。据历史记载和调查,自一一五三年以来,长江宜昌的洪水大于八万立方米每秒的有八次,其中一八六O年、一八七O年在荆江上段的枝城洪峰流量达十一万立方米每秒。而现在荆江河段的过洪能力,包括南岸向洞庭湖分流,也只能安全通过约六万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流量,相当于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需要采取分洪措施。现在,分蓄洪区内人口稠密,每分蓄洪一次,损失巨大。而且,分洪后荆江河段也只能通过约八万立方米每秒的洪峰流量。一旦出现类似一八六O年、一八七O年这样的大水,即使运用分洪区后,仍有约三万立方米每秒的超额洪水无法安全通过,将造成南北岸堤防漫溃的严重局面。
荆江河段,北为江汉平原,南为洞庭湖区,汛期洪水位高于两岸地面六米以上,多的达十余米。一旦南岸堤防溃决,洪水将直趋洞庭湖,沿线民垸荡然无存;北溃洪水将直泻而下,淹没整个江汉平原,并危及武汉市和京广铁路的安全。荆江两岸有人口一千五百万人,耕地二千三百万亩,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棉基地,还有一批重要的大中城市和工矿企业、交通设施、油田等。无论南溃、北溃或两岸俱溃,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均将遭受到巨大损失,严重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局。
作为长江中游起分洪调蓄作用的洞庭湖,每年长江水带入泥沙近一亿吨,因此,泥沙淤积日趋严重,不断萎缩。建国前有湖面四千三百五十平方公里,而到一九八三年只剩下二千六百九十一平方公里,面积减少百分之三十八,大大降低了洞庭湖对荆江河段的分洪能力,进一步加剧了河道过洪能力小与上游洪水来量大的矛盾,使荆江河段原已十分紧张的防洪形势更趋严峻。如不采取措施,洞庭湖将会逐渐消亡,长江中游洪水失去调蓄场所,对荆江防洪是十分不利的。
三峡工程地理位置优越,能控制荆江河段洪水来量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控制武汉以上洪水来量的三分之二左右,特别是能够有效地控制上游各支流水库以下至坝址约三十万平方公里暴雨区所产生的洪水。这是其他防洪措施所难以替代的。三峡工程是提高荆江河段防洪标准,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关键性工程措施。
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显著,可以将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一百年一遇;配合分蓄洪工程,可以防止荆江河段发生毁灭性灾害;可以减少流入洞庭湖的水、沙,减轻洞庭湖的淤积和防洪负担,延长洞庭湖的寿命;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中游的分蓄洪损失;可以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的威胁,对下游地区也有一定防洪作用。为了保障长江中下游地区特别是荆江河段南北两岸一千五百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社会长治久安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及早兴建三峡工程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兴建三峡工程的主要出发点。
(三)三峡工程可为华中、华东和川东地区提供重要的能源
任何一个水利工作的兴建,都必须尽可能地发挥其综合效益。三峡工程也不例外,除了要考虑其首要的巨大的防洪作用外,同时还要利用水力发电,带来巨大的发电效益。三峡水电站,年发电量八百四十亿千瓦·时,约相当于一九九一年全国总发电量的八分之一。与火电相比,相当于十四座装机为一百二十万千瓦的火电厂和三个年产一千五百万吨规模的煤矿及相应的运输工程。兴建三峡工程对缓解华中、华东及川东地区能源供应的紧张状况,减轻煤炭供应和运输的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三峡工程地处我国腹地,距各大负荷中心的输电距离均在一千公里左右,三峡工程的建成将促进全国几大电网联网,可大大提高电网运行质量和效益。
积极开发水力资源是我国能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针。目前国家正在长江支流上建设二滩、五强溪、隔河岩、东江、铜街子、宝珠寺等一批大型水电站。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长江干支流上其他规划中的主要骨干水电站,都将在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得到开发。三峡工程的兴建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水电的开发,同时也将为西电东送起到中间支撑点的作用。
(四)三峡工程的另一个效益是可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促进长江航运事业的发展
目前重庆至宜昌六百六十公里航道,流经丘陵和高山峡谷,落差一百二十米,滩多水急,航道通过能力小,运输成本高,限制了航运发展。三峡工程建成后,将改善通航条件,下水单向年通过能力由目前的一千万吨提高到五千万吨,航运成本可降低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三十七,万吨级船队有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荣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
三峡工程是一个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除防洪、发电、航运等效益外,还可增加长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有利沿江城镇的供水,有利于南水北调、缓解北方地区缺水矛盾,并有灌溉、水产、旅游、发展库区经济等效益。三峡工程的兴建,对促进华中、华东、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关于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
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的选择,涉及工程规模、工程效益、水库淹没、移民安置和泥沙淤积等重大问题。国务院于一九八四年曾原则批准正常蓄水位一百五十米的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重庆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要求将正常蓄水位提高到一百八十米,以便万吨级船队能直达重庆港。交通部门也持同样的看法。在重新论证和审查中,根据各方面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分别对正常蓄水位一百五十米、一百六十米、一百七十米、一百八十米,以及“两级开发”和“一级开发、分期蓄水”等六个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技术和经济论证。考虑到三峡工程首先应当满足中下游的防洪要求,万吨级船队能够直达重庆,泥沙淤积问题的处理要有把握,以及库区人民不希望水库在防洪运用时因超蓄而造成临时搬迁等因素,最后确定,采用水库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大坝坝顶高程一百八十五米和“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案。该方案比原方案更为合理,防洪库容由原来的七十三亿立方米增加到二百二十一亿五千万立方米,使三峡工程的防洪、发电、航运效益增大,是各有关部门、地方和库区人民都能够接受的方案。初期先按一百五十六米蓄水位运用,有利于移民安置,又可验证泥水淤积对库尾航道、港口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研究和论证,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坝顶高程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坝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总库容三百九十三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二百二十一亿五千万立方米;水电站装机二十六台,总装机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八百四十亿千瓦·时。工程静态总投资按一九九O年价格水平计算为五百七十亿元。工程建设需准备三年;主体工程总工期预计十五年,第一批机组在第九年开始发电。

四、关于三峡工作的技术可行性
三峡工作的勘测、设计和科学试验工作已进行了近四十年,基本资料丰富,前期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大坝建在坚硬完整的花岗岩岩体上。工程规模虽大,但建筑物都是常规型式,我国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经验,有能力完成设计和施工任务。主要机电设备可依靠自己的力量,立足国内制造。总的讲,工程建设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一些同志比较担心茨泥沙淤积、水库诱发地震和库岸稳定问题,经过国内有关专家的深入研究,已基本搞清楚,并有了对策。
长江的平均含沙量小,但年输沙量仍相当大,又是一条重要的通航河流,因此,泥沙问题应该慎重对待。根据国内许多工程解决泥沙问题的成功经验,并经过大量的模型试验研究表明,三峡水库是一个河道型水库,采取“蓄清排浑”的方式来运用,即汛期沙多水多,开闸门放水排沙;枯水期水少沙少,关闸门蓄水,这样水库可以长期保持绝大部分有效库容,保证防洪、发电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的发挥。论证中重点研究了泥沙淤积对重庆市的影响,认为采取综合措施后可以满足航运的要求;水库长期运用后,在假定的不利条件下,泥沙淤积将会使洪水位略有抬高,但其达到的水位不致影响重庆主要市区。
水库建成蓄水后是否产生诱发地震,一直是地质与地震部门长期研究的重点。经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他们认为三峡工程坝址处于地壳稳定性较好的弱震环境地区,建库后虽然不能排除局部地段产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但即使发生水库诱发地震,影响到坝区的烈度将不超过六度,不致影响工程的安全。
关于三峡水库库岸稳定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专家组认为,水库无渗漏及严重的浸没坍岸问题,库岸的总体稳定性是好的。少数可能失稳的大型崩塌滑坡体离三峡坝址都在二十六公里以远,不会影响工程的运用和大坝安全。水库蓄水后江面展宽,水深加大,因崩塌滑坡导致堵江碍航的可能性比建库前大为减小。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技术复杂,对已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技术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经济合理。

五、关于建设资金筹集的可行性
三峡工作建设所需静态投资为五百七十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其中,枢纽工程投资二百九十八亿元,水库移民投资一百八十五亿元,输变电工程投资八十七亿元。在论证和审查中,采用多种方法对建设三峡工作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包括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工程本身的投入产出分析和各种替代方案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三峡工程虽然总投资大,总工期长,但由于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大,并在建设的中期就可发挥出巨大的发电效益,因此,仍能取得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各项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和财务评价指标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从第九年起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就有收益,因此预计工程建成后的短时间内,有可能收回全部建设资金。
资金筹措是兴建三峡工程的一个关键问题。工程实际需要筹措的资金比静态资金数量要大。具体数额与开工时间、物价、贷款利率等因素有关,特别是物价上涨因素对资金需要量的绝对数影响较大,但三峡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工程量约相当于两个半葛洲坝,发电量约相当于六个半葛洲坝)不会随物价上涨而增加。同时,物价上涨,电价等也会随之增加,筹资能力相应加大,这是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
三峡工程投资基数较大,但资金投入流程长,发电前资金需要量约为总量的一半左右。发电后的建设资金相当部分可以靠发电收入自筹。据测算,在建设期间可以发电四千三百多亿千瓦·时,创利税近四百亿元。在工程开始发电以后靠自身和葛洲坝电站的发电收入基本上能满足建设资金的需要。因此,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关键,是解决发电前近三百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的建设资金问题,平均每年投入二十五亿元至三十亿元,约占一九九二年全国建设总规模五千七百亿元的千分之五左右。除适当提高葛洲坝电站发电电价所得收入和征收水电建设基金外,所需资金还可以通过社会各方面筹资,如债券、股票、贷款以及利用外资等来解决。只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采用多渠道筹集,建设所需资金是能够解决的。
考虑到三峡工程规模巨大,需要资金量多,因此,正式开工建设的时间,还要根据国民经济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来确定。

六、关于水库移民、生态环境和人防问题
(一)水库移民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三峡水库移民,量大面广,据一九八五年统计,淹没区人口七十二万五千五百人,淹没耕地三十五万六千九百亩,涉及川鄂两省十九个县(市)。安置区经济不发达,土地资源有限,移民安置又涉及社会、经济以及生态与环境问题,这是兴建三峡工程中一个关键的和困难的问题。中央和地方对此都十分重视,社会各界也很关注。
为探索解决三峡水库移民安置的途径,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决定在三峡库区进行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改变过去一次性赔偿的办法,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六年多来,川鄂两省有关县、市进行了开发性移民试点工作,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及工厂搬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作了探索,受到了库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欢迎和支持。试点经验表明,开发性移民大大优越于过去的赔偿性移民,利用移民计划的投资,作为发展当地经济的资金,合理地开发利用当地的资源,积极发展第一、二、三产业,努力拓展移民环境容量,同时安置好移民,使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较好的安排。试点的成功,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做好移民工作的信心。
从目前的情况看,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也还有一些有利因素:一是百分之五十四以上的城镇居民,基本上可从事原来的职业,农村移民的数量不到总数的一半;二是农村移民和被淹的土地,分散在库区周边二千公里的范围内,淹没土地占有关县市的比重小,没有一个乡全淹,库区资源较丰富,生产门路较多,大多数移民可以就近后靠安置;三是全国的支持。即使如此,由于三峡工程移民安置量大,任务十分艰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充分估计,因此,切不可有任何松懈。要搞好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必须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开发性移民方针,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国务院已成立三峡工程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移民试点的各项工作。当前要继续做好扩大移民试点的工作,使得试点地区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合理稳定的安排,并严格控制库区淹没线以下的基本建设和人口增长。
(二)生态与环境问题
国家对三峡工程的生态与环境问题极为重视,从五十年代开始就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八十年代以来,研究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并列入了国家“七五”科技攻关计划。最近,有关部门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通过了主管部门的预审和国家环保局的终审。
三峡工程建设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有利的影响主要有:可以有效地减少洪水灾害对中下游地区生态与环境的破坏,减缓洞庭湖的淤积和萎缩;增加中、下游枯水期流量,改善大坝下游枯水期水质,并可为南水北调提供水源条件;与火电相比,可减少大量废气、废水、废渣对环境的污染。
不利影响主要在库区,如水库淹没、移民和城镇迁建,若处理不当,会加剧库区原已紧张的人土矛盾,可能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对库尾会有影响;库区部分水域水质污染会加重;部分文物古迹被淹没,三峡自然景观会受到一定影响;对水生生物和珍稀物种也会有影响等。
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本着对人民负责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对不利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采取得力措施将其降低到最小程度。结合三峡工程的建设,必须认真做好包括上游水土保持以及城乡建设、移民安置、资源开发、水质保护、环境整治等在内的库区综合规划;库区新建项目要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业,必须切实执行在审核项目的同时也要审核环保的制度;积极治理老污染源;建立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对生态环境实行监测、管理和研究;要制定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办法;对文物古迹要尽可能搬迁和保护。各方面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以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三)人防问题
战时三峡工程大坝的安全问题,从五十年代起就进行了大量试验研究。三峡水库下游有二十公里长的峡谷河段,对溃坝洪水起约束、缓冲和消减作用,有利于减轻洪灾损失。在大坝遭突然袭击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据溃坝模型试验,溃坝洪灾对坝下游局部地区造成的损失是严重的,但由于狭长峡谷所产生的缓冲作用,可以减轻危害,不致造成荆江两岸发生毁灭性灾害。
人防问题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仍需继续深入研究,采取工程防护和积极防御等综合对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三峡工程可能因遭战争破坏而产生的损失。

七、对三峡工程决策的建议
综上所述,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认为,三峡工程是一项规模宏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在防洪、发电、航运和供水等多方面将产生巨大的综合效益,特别是对保障荆江两岸一千五百多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对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为下世纪初国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来说,兴建三峡工程也是十分必要的。有关三峡工程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自五十年代初开始,全国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已持续进行了近四十年,前期工作深入,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基本清楚,并有了对策。建设方案通过重新论证和审查,考虑和吸收了各方面的有益意见和建议,更趋完善。三峡工程的前期工作已经可以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负担的,当前决策兴建三峡工程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长江百余年来发生了五次大洪水,自一九五四年以来,已有近四十年没有发生全流域性的大水。洪水的出现有一定的周期性,在一定意义上讲,发生大洪水的威胁在不断增长。去年淮河、太湖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提高了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全国人民和各界人士对兴建三峡工程更为关切,增加了及早决策兴建三峡工程的紧迫感。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现在决策兴建三峡工程,时机也是比较适宜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同意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并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三峡工程规模大,投资多,建设周期长,移民量大,技术复杂,影响面广,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应有充分的估计和足够的重视,谨慎从事,认真对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三峡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协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我的说明完了,请各位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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