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92.07.01
【实施日期】 1992.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1年1月1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