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93.07.02
【实施日期】 1993.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93年7月2日通过)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2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1993年6月28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仲藜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92年国家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提出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改革开放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各方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在此基础上,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也是好的,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正常需要。但是,在经济的高速增长中,由于各方面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过大,使支出超过预算较多,财政赤字比原定预算数额扩大。
现在正式编成的1992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4153.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总支出为4389.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5%;支收相抵,财政赤字236.63亿元,比预算扩大28.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206.59亿元,比预算略有减少;地方财政预算,年初中央代编时是平衡的,执行中出现赤字30.04亿元。与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减少35.92亿元,财政总支出减少36.78亿元。收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中央预算中的铁道包干收入和改烧油为烧煤专项收入比预计执行数减少32.04亿元,使用这两项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也相应减少。财政赤字比预计执行数减少0.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增加0.2亿元;地方财政赤字减少1.06亿元。
1992年国民经济高速增长,财源比较丰裕,财税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狠抓了收入的组织工作,加强了财政监督和税收征管,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务。这一年,国内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扣除国内债务收入和调入资金后,增长9.2%。其中,工商税收比上年增长12.3%,关税收入增长13.6%,农业税收入增长23.6%,企业亏损补贴比上年下降12.8%。与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去年的财政收入还应当再多收一些。但是,由于受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加之一些地方和部门越权行事,过多地减免税收和“两金”,致使财政收入未能达到应有的增长水平。
去年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财政资金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各级财政部门为了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千方百计调度资金,优先保证农业、能源交通、科技教育等各项重点开支的适度增长。同上年相比,1992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增长10.5%,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增长7.4%,教育事业费增长18.3%,科学事业费增长15.1%。
1992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是财政赤字超过了预算,主要是地方财政出现了赤字。去年,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财政支出增长过猛。这当中,有为支持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必须在预算执行中追加一些支出的因素;有机构庞杂,集团消费激增,人员开支负担过重,支出控制难度较大的因素;也有办事不量力而行,监督管理不严,预算约束不力,铺张浪费严重的因素。但从深层次看,问题则在于现行的财政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在新旧体制转换期间,分配关系、财经秩序、财税法规都有着许多漏洞和不规范、不健全的地方,这些对国家财政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特别是使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下降。地方财政赤字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出现的。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地探索和推进财政改革,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为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做出不懈的努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审查报告
--1993年6月30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灏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和《1992年国家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和讨论,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国务院提出的1992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4153.05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6.2%;总支出为4389.68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6.5%;收支相抵,决算赤字为236.63亿元,比批准的预算赤字扩大了28.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206.59亿元,地方财政赤字30.04亿元。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了1992年国家决算,原则上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报告中对1992年国家决算所作的分析。1992年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上是好的,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支出支持了改革开放,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2年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财政赤字超过了预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财政出现了赤字。去年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财政收入未能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而财政支出增长又过猛。就其原因来看,主要是财税法规不健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漏洞,越权减免税收、承包流转税屡禁不止,收入流失现象严重;行政事业机构庞大,集团消费激增,公款宴请、公费旅游、公款送礼等铺张浪费、化公为私的行为普遍存在,开支负担加重;也有办事不量力而行,监督不严,预算约束不力的因素。上述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尽快研究对策,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经过审查,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在国务院提出的1992年国家决算报告中,还通报了1993年国家预算1至5月份的执行情况。1至5月份,国内财政收入1295.9亿元,国内财政支出1284.58亿元,收大于支11.32亿元,结余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06.34亿元。从1993年前5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政状况相当严峻。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发展,一些主要收入项目完成不好,甚至出现某些税源扩大而税收反而下降的趋势;二是国库券销售缓慢,对财政收入进度影响很大;三是企业欠交、银行占压财政收入的情况严重;四是支出增长过快,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财经委员会认为,财政是经济的综合反映,解决财政问题,必须从解决经济问题入手。当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信贷和货币投放,抑制通货膨胀。同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使财政尽快摆脱困境。
针对今年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财经委员会认为,必须严格国家预算管理,努力督促地方财政坚持收支平衡。对已经安排赤字预算的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宁夏、沈阳等9个省区市,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地方财政不得打赤字预算的原则,责成上述地方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并采取增收节支的有力措施,做到预算收支平衡。同时要求各地在预算执行中也不得出现赤字。这是确保今年国家预算赤字不再扩大的关键。中央各部门也不得随意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以免增加地方财政平衡的困难。为了保证1993年国家预算任务的顺利实现,财经委员会建议:
(一)强化税收征管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收与相应的税源同步增长。要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和承包流转税的做法,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漏税收的不法行为。建议国务院组织力量,对承包流转税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承包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积极开辟新财源,抓紧制定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股票交易等收益分配的法律和法规,尽快完善社会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
(二)严格支出管理,抑制支出过快增长。要坚持量力而行,强化预算约束,不得随意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为了控制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必须发扬勤俭节约、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化公为私和其他腐败行为。对于工资性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也要从严控制。
(三)整顿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国库券的销售状况关系今年国家预算能否实现的全局,为了保证国库券销售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坚决纠正抬高利率乱集资的行为,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国库券的推销工作。同时,企业不得欠交财政收入,银行不得占压企业上交的税款和其他收入,以免财政无法及时将资金拨给用款单位,形成新的三角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执行有关财税的法律和法规,严肃财政法纪,遵守财经纪律,维护政令的统一。对于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坚决进行处理。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
199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