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95.06.30
【实施日期】 1995.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4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95年6月30日通过)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4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摘要)
--1995年6月28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刘仲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我曾作了《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1994年国家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提出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现在正式编成的1994年国家决算,国家财政总收入5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国家财政总支出579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收入和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确定的数额减少94.67亿元。
1994年国家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经常性预算收入5005.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经常性预算支出42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经常性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结余798.17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建设性预算收入1010.90亿元,完成预算的121.6%。建设性预算支出158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占预算总支出的27.4%。建设性预算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减少94.67亿元。其中,中央决算赤字666.97亿元,通过发行债务予以弥补;地方决算结余92.45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留归地方使用。此外,1994年国家债务收入1175.25亿元,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666.97亿元,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499.36亿元,国家财政利用国外借款安排的重点建设支出8.92亿元。
1994年国家财政决算收支分中央与地方看:中央财政总收入3476.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906.5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收入570.05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4143.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54.43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389.09亿元。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66.97亿元,比预算减少2.22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470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其中,地方本级收入2311.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收入2389.09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4608.24亿元,其中地方本级支出4038.19亿元,地方上解中央支出570.05亿元。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92.45亿元。
总的看,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结果是好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把“两个确保”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妥善解决新体制落实中的问题,确保改革成功的同时,狠抓预算收支管理,确保预算任务的实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新财税体制的顺利运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也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增收积极性,减少了税收流失,使当年财政收入在1993年已增收865亿元的情况下,又增加了869亿元,这是财税改革成功在当年预算执行中的具体体现。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不仅弥补了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缺口,而且对一些受灾和困难地区增加一定数额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最终执行结果,赤字数额还有减少,这个成绩的取得是非常不容易的。
1994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央财政赤字仍然较大,某些主要收入项目没有完成预算,出口退税超过预算较多,中央财政支出的债务依存度偏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仍然很弱。二是财政收入流失的情况仍然存在,在增值税发票上作假、骗取出口退税等不法行为比较严重。三是新体制运行当中还有一些不尽规范和完善的地方,少数地方擅自实行缓征和低率预征影响着新体制的完善和预算的执行。上述问题,有的是多年积累下来的,有的反映出我们的政策和管理上还有不尽完善之处。这些问题,需要在强化科学管理的同时,通过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审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对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受国务院的委托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和《1994年国家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国务院提出的1994年国家决算,国家财政总收入5218.1亿元,比预算数超过458.15亿元,超过9.6%;国家财政总支出5792.62亿元,比预算数超过363.48亿元,超过6.7%;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574.52亿元,比预算赤字减少94.67亿元。其中, 中央财政赤字666.97亿元,比预算赤字减少2.22亿元,地方财政结余92.45亿元。债务数额也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
国务院向本次会议提出的国家决算数,与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36.35亿元,财政总支出减少27.14亿元,财政赤字减少63.49亿元,其中中央赤字减少1.17亿元,地方结余增加62.32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上是好的。财税部门抓了财税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了收入征管,财政收入有较多的增长,确保了预算任务的超额完成,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改革开放、重点建设支出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生产性企业的亏损补贴数额仍相当大,达204.7亿元,比预算增加38.36亿元。依法征税不严,偷税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情况严重,收入流失较多。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关税和专项建设性收入也没有完成预算。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不多,财政赤字仍然较大,债务依存度过高,宏观调控能力明显不足。在新体制运行中,某些地方擅自实行缓征、减征税收时有发生。在财政支出超过预算很多的情况下,有些地方还存在拖欠公教人员工资的现象。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已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4年国家决算。经过审查,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1994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4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在国务院提出的1994年国家决算报告中,还通报了1995年国家预算1至5月份的执行情况。1至5月份,国家财政收入1875.28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8.1%;国家财政支出1966.41亿元(不含债务支出,下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8.9%;财政收支相抵,支大于收91.1 3亿元,与去年同期收大于支62.39亿元相比,少收多支153.52亿元。从前5个月来看,全国财政收入虽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物价指数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前5个月中央财政收入比去年同期仅增长2.7%,远远低于预算要求。主要原因是出口退税增长过猛,前5个月退税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69.04亿元,增长1.22倍,大大高于外贸出口的增长幅度;关税收入仅完成年度预算的32.2%;企业欠税也增加,截止5月底,企业欠税188亿元。财政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28.9%,比今年前5个月的财政收入高出10.8个百分点。
为了完成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财经委员会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国家预算的报告中指出,必须切实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争取全国财政收入比预算有较多的增加,保证预算安排的各个方面的必要支出,缩小财政赤字。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针对当前的一些突出问题,财经委员会进一步强调并建议:
(一)尽快研究和采取措施,扭转中央财政困难状况。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尽管这是个需要逐步实现的目标,但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从现在开始向这个目标努力。要大力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完成预算任务,力争多超额一些。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支出,特别是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当前对于出口退税中的问题,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切实搞清存在的问题,改进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出口货物的报关查验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行为,堵住出口退税管理中的漏洞。要认真研究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改变现有的分配格局。建议国务院组织力量对国家财政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在抓紧解决当前一些突出矛盾的同时,尽快提出若干根本性措施,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完善财税运行机制。要重视新财税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规范和完善分税制的同时,抓紧划清中央和地方各级的事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相应的财权和收支范围,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各级理财治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在完善税制的基础上,统一税收政策,清理和整顿减免税优惠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设,强化征收、管理、检查三大职能,减少收入流失。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把该纳入预算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分配对地方财政的补助,促进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
199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