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9〕第300号
牛晓晨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 淮北市(4人)
牛晓晨 安徽许继光律师事务所
梁振国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张鲁瑶 安徽东山律师事务所
徐晓波 安徽泽黎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7人)
刘霜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
王艳红 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
王畅 安徽王岩律师事务所
王庆国 安徽王岩律师事务所
王全磊 安徽黄淮海律师事务所
吴增鑫 安徽乐行律师事务所
燕晨 安徽天静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1人)
牛元丰 安徽姜尚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1人)
周 瑶 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3人)
马志宏 安徽金鸿律师事务所
张朦朦 安徽润深律师事务所
冯承明 安徽陵阳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1人)
贾智宇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七、省直所(7人)
潘文娟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孙晨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杨传清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王倩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赵贺义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王远征 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
李泽林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