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27号
陈磊等12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8人)
陈磊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伟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陈召 安徽宝文律师事务所
陈魏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程苏 上海九州丰泽(合肥)律师事务所
何昊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方礼杰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庞 虎 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
二、芜湖市(1人)
朱久翔 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
三、广德市(1人)
马玉莹 安徽华睿律师事务所
四、省直所(2人)
李标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乔红瑞 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