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41号
王成胜等19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5人)
王成胜 由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丁红鑫 由安徽宝文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顾磊 由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席礼国 由安徽宝文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戴安国 由安徽大祺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宿州市(1人)
祁家能 由安徽安康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云飞律师事务所
三、蚌埠市(3人)
蒋浩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蚌埠)律师事务所
陈冬冬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蚌埠)律师事务所
邹浩 由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转入广东宝慧(蚌埠)律师事务所
四、阜阳市(1人)
周煜晖 由安徽恒言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华汉众赢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4人)
杨宣乐 由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
周新 由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
沈世钢 由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珂 由安徽新弋达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润深律师事务所
六、宣城市(3人)
黄立新 由安徽众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
华洪涛 由安徽众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
甘华军 由安徽众博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众远律师事务所
七、省直所(2人)
李惊惊 由安徽润天(蚌埠)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左伟 由安徽润天(蚌埠)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