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84号
叶莉等36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11人)
叶莉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
金小虎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
黄博轩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张力扬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陈盼盼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王聪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勤 安徽双睿律师事务所
储著雷 北京京徽(合肥)律师事务所
俞宏洋 安徽格意律师事务所
张咸飞 安徽瀛鼎律师事务所
王岩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亳州市(1人)
马涛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
三、蚌埠市(1人)
张林丽 安徽淮光律师事务所
四、滁州市(2人)
刘玲 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
陈红菲 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4人)
王荣 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
潘芹芹 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姜燕 上海必和(芜湖)律师事务所
黄亚乔 安徽竞诚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9人)
朱思文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吴小燕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杨丹丹 安徽文都律师事务所
王树声 安徽文都律师事务所
梅强 安徽文都律师事务所
吴 昊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檀佳莹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盛小云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方媛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七、黄山市(2人)
程淑敏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吴笑天 安徽雄风律师事务所
八、省直所 (6人)
韦超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刘欢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王芳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赵尔波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吴鹏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卢其昌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