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92号
陈浩等24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申请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
一、合肥市(11人)
陈浩 由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转入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
谢少坤 由安徽龙国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善维律师事务所
张振 由安徽可为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朱帅帅 由安徽云君积贤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
徐达文 由国浩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转入浙江民禾(合肥)律师事务所
宇汝斌 由安徽黄山松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
刘国庆 由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吕家 由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王君 由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李晶 由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朱田明 由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二、滁州市(1人)
宣刚 由安徽展翔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三、六安市(2人)
俞清 由安徽嘉树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丁白贺 由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中特(六安)律师事务所
四、马鞍山市(1人)
徐永康 由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大森(马鞍山)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5人)
李晏 由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荆海涛 由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转入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廖建春 由安徽耕天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泰韵律师事务所
章诚 由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
滕玉华 由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闻海律师事务所
六、宣城市(2人)
程慧 由安徽皖宁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凤形山律师事务所
段登亮 由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凤形山律师事务所
七、黄山市(1人)
方军贵 由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转入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
八、广德市(1人)
张弛 由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转入安徽渊源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