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96号
贾雪峰等1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0人)
贾雪峰 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婷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杨矿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袁杰 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斯妤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萌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邓伟杰 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
汝金币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
耿军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
鲍敏 安徽华衡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2人)
张晓将 安徽亳乐律师事务所
杨梦倩 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
三、滁州市(1人)
曹长青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1人)
罗会春 安徽智星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1人)
潘昱 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
六、铜陵市(1人)
王冬冬 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
七、黄山市(2人)
黄毓佳 安徽赵洪亮律师事务所
周颖 安徽中特(黄山)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