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236号
赵尔波等20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0人)
赵尔波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岳文贺 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田文胜 浙江民禾(合肥)律师事务所
丁伟 安徽黄金律师事务所
王晨晨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张蕾蕾 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
罗飞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刘科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曹敏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储随随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二、蚌埠市(1人)
郜名扬 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三、阜阳市(1人)
张昊元 安徽法卫律师事务所
四、滁州市(1人)
李友国 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五、六安市(3人)
王剑一 安徽皋城律师事务所
刘光良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王积红 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
六、马鞍山市(3人)
李媛媛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毛立群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夏亮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七、安庆市(1人)
金朋朋 安徽雷池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