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0〕第302号
郭涛等8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淮南市(4人)
郭涛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
许庆军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刘善连 安徽法戈律师事务所
吴海苗 安徽安铎律师事务所
二、六安市(4人)
瞿光胜 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
张艳 安徽余浩律师事务所
黄国俊 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
陈向阳 安徽智星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