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20〕第346号
王孝鹤等7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3人)
王孝鹤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郑莹莹 国浩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狄松波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滁州市(1人)
颜瑾 安徽成宁律师事务所
三、马鞍山市(1人)
鲁祥东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2人)
李妍 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刘伟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