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1〕第39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圆等30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 合肥市(15人)
王圆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
单罡 安徽皖峰律师事务所
刘玉保 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
杜彦薇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马彩贞 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筱 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
黄旭 北京天元(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宗翔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吴晓冬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王文珍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吴玉琼 北京观韬中茂(合肥)律师事务所
李恒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倪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张厚勇 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
何礼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汪琴雅 安徽大森(阜阳)律师事务所
三、滁州市(2人)
石其春 安徽远泰律师事务所
李爱英 安徽皖淮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2人)
汤洲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
王景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1人)
汪亚莉 安徽徽瀚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9人)
汪康 安徽晨曦律师事务所
徐慧玲 安徽大森(安庆)律师事务所
钱丽 安徽引江律师事务所
朱仁杰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聂国良 安徽雷城律师事务所
刘婧婧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李叶松 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
杜鹃 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
范友明 安徽正维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