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5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01-17   阅读:

发文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15年09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5年09月06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6日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执行的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五千元以上的。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