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122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负责人变更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胡太乾变更为方海峰;
北京中闻(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戴伟变更为张金栋;
北京市高朋(黄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秦文砚变更为刘杰。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