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2022〕309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赵雅梅等26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专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专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合肥市(1人)
赵雅梅 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阜阳市(1人)
李道新 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
三、滁州市(1人)
曹春岐 安徽扬天律师事务所
四、六安市(1人)
李佳丽 安徽皋城律师事务所
五、芜湖市(8人)
杨至娟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罗山 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
朱彩灵 安徽国屏律师事务所
刘胤姣 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李苗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吴叶平 安徽竞诚律师事务所
张情 安徽文理律师事务所
王云 安徽点津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14人)
陈彬彬 安徽皖激扬律师事务所
徐玉婷 安徽皖激扬律师事务所
黄贤德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陈晨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孙玲 安徽高辰律师事务所
陈思 安徽上止正律师事务所
程婷婷 安徽益勤律师事务所
赵晶晶 安徽益勤律师事务所
叶明江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邓冠廷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曾盈盈 安徽品仁律师事务所
鲍宗霞 安徽品仁律师事务所
胡婵娟 江苏衡鼎(安庆)律师事务所
徐贻锐 安徽天柱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