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0204 【发文字号】 合节能办[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5.01.30 【实施日期】 2015.0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能源综合规定
合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上报2015年度节能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合节能办〔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确保完成全市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分解安排2015年度节能目标和重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提出2015年度节能目标及工作任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1〕117号)确定的“十二五”总体目标以及“十二五”前四年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提出2015年度节能目标和重点节能工作任务。
2、请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关于印发合肥市“十二五”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1〕117号)确定的重点节能领域主要工作、当前形势和部门工作需要,提出2015年度重点节能工作任务,相关指标应可量化、易考核。
3、市节能办将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和全市年度重点节能工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节能目标及重点工作进行必要调整,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下发。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须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拟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上报至市节能办(附电子版)。
联系人:周广莺,联系电话:63538803
邮箱:nyb8803@163.com。
2015年1月30日